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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xf123456

交警追尾致人死亡 责任划分却五五开.广安交警一大队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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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05
直接把交警队烧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06
电动车加装了散的对视线也有一定的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07
电动车超载,越双黄线左转。
然后我感觉真实情况是电动车突然从前方右侧加速往左拐,然后汽车刹车不及,一边朝左打方向一边刹车,所以造成了汽车过了黄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12
望相关部门严查,还死者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14
.广安交警就是喜欢欺负老白姓,老子转个摩托车照办个体检,叫老子站在三米外看镜片中1.0的字母,其实是为了那些“”黄牛“”留生意。要眼镜50,递号给医生100,直接代办,150。这就是广安 交警,任由黄牛l拉生意视而不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15
責任划分不清,直接上訴交警中裁辦公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22
交警处理一定要公平公正,不然老百姓不会扰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25
请问交警部门鉴定了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吗,整车质量超过四十公斤,速度超过二十码,属于机动车,电动车驾驶员是否有机动车驾驶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30
视频在哪里发出来看看,应该是电动车左拐未观察后面的车辆,现在电动车又没有驾驶证,不太懂规矩,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你这些车就必须让,这点太危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35
此起交通事故望政府给一个满意的回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38
电动车慢慢左拐是什么意思?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还随意变道,怪人家小车没看到你?小车也是骑在双黄线上行驶,活该你倒霉。支持交警队同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39
汽车越双黄线撞人,执法者眼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39
电动车早就该取谛,不讲规矩,乱开,违法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42
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出入机动车道,相当于人在公路上乱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44
同情死者,我也相信交警队对死亡事故划责任不会这么草率,拒绝网络暴力,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此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46
大家看看照片,小车都跑那边道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逆行,而且撞上拖了十多米,也不知道本本怎么拿的

发表于 2016-8-12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车、变道都必须确保后车的安全距离!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变道被追尾前车要负责主要责任,视频就是最好的证据。(好像根据新交通法,凡是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都得吊销驾证并拘留判刑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51
支持交警队,看这些电动车还敢不敢乱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7:52
造事者心太坏了,应得到应有惩罚,结果没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为受害说句公道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8:00
交警穿拖鞋开车又怎么了?谁能奈何?不信你们也试试,交通法规,是只对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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