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6岁高龄,身患多年糖尿病、高血压,近年又患脑梗、老年痴呆,现双脚无力,无法行走,正住在医院医治。我于86年起就开始因丈夫去世领遗属生活补贴,几十年来,原农业局单位一直都非常照顾,什么补贴政策变动或补贴标准变化都及时沟通,认真客气的工作态度让我们非常感动与感激。但自从2013年开始,我仅有的生活费就没了,因为是半年才发一次,心想可能有什么变化,等等再说,可是一等再等还是没来,后几经询问,才知道是需要确认当事人及补贴标准变化要提供资料,随即补齐所需材料,但是补发的补贴数目与发过来的审批数目完全不一样,其中焦点在7月停发(为了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每年1月发前一年下半年的,7月上旬发当年上半年的)的补贴上,就这么一个小误差,前前后后与人事科、财务科、领导沟通多次,因单位合并、人事变动及政策与补贴标准变化,工作人员对这工作根本就不清楚,沟通中,还说7月发的是下半年的(可能7月就把下半年的预发了不嘛),所说与政策及发放时间不符,甚至前后矛盾,互相推诿(财务上说人事怎么批我怎么发,人事说我按标准批了,至于财务怎么发、什么时候发是他的事找她),就这样,用托时间的办法让你耗不起,这一托就是两年,直到现在任然是一笔糊涂账。其实,从银行卡上来的帐目看,账目一目了然,可他们却就是弄不清楚,还这么说那么说,前几天又出新的妖蛾子说:原来的标准高了!原来都是一一经过政策审批发放多年的,真是笑话!就这样东扯南山西扯网,今天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谁动了我的生活费?!敬请相关领导查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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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盐亭县农牧局关于钟泽兰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回复
尊敬的钟泽兰同志:
获悉来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现将信访事项核实情况回复如下,如有疑问,请带上领取遗属生活补助的银行存折本到农牧局当面复核。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钟泽兰,系单位退休职工遗属冯大琼女儿,多年代办其母亲遗属生活补助。2015年下半年以来多次信访此事,均已及时回复,并明确告知处理办法。
二、核查情况
按照“应发多少?实发多少?”的方法核实以下事项:
1、查询2012-2015年遗属生活补助发放财务原始凭证档案数据记载信息:钟泽兰(冯大琼女儿)本人自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一直未按时按照盐人社[2013]86号文件要求提供:“公安部门近期核发的家庭《居民户口簿》和遗属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属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无法对遗属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做核实。
2、2012年以来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岗位变动,遗属生活补助已按照文件规定几次调高标准,每次调整标准都要按照文件规定核实遗属近况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补发核发一并进行,工作涉及人社局、财政局、单位人事股、计财股等单位和部门,冯大琼的遗属生活补助发放一直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注:原始发放依据存于农牧局财务档案室。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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