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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中纪委:受“诫勉”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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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有网友通过留言板提出相应的问题咨询。中纪委监察部本期“回复选登”,精选了两则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

一、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

网友“那都不是事儿”:《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

中央纪委研究室: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

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网友“我是风向标”:《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中央纪委研究室:《条例》对通报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时,结合实际对通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责编:崔东、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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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0 16:59
南部县桂博园都叫开发商蚕食完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官员吃了多少票子,坦白交待!巡视组要来查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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