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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好群体性法律援助 让弱者共享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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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也是政府义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也日益凸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群体性法律援助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法治政府的形象, 做好群体性法律援助,特别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和优越性,新都区司法局通过落实“三个优先”进一步加大对对群体性法律援助力度,即对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的依法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介入事件的处理,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并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运用这一工作机制已成功处理海星通信线缆有限公司102名员工追索劳动报酬和桂湖摩尔商贸有限公司130名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等两起重大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总计为工人讨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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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项惠民政策。

发表于 2016-8-1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官方的言辞,连看的兴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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