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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xf123456

交警追尾致人死亡责任五五开”之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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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06
老子也看不下去,直接开车把肇事者一家撞死算了,把事情搞大点,倒时自有有出来管。这些交警真他妈披着合法的外衣乱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08
力什么不直接公布全程视频,说明心中有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31
依法诉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37
建议将肇事者事故时的血检报告贴出来,看他们还有意见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44
你它奶奶的不是乱在跟,死者昨晚没有找你这些人不代表不来,走夜路小心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45
很明显是追尾,偏要说成相撞,非机动车撞你了?简直不公,请还死者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46
向中纪委反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48
一看就知道蒋某有后台,有后台就是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49
这种施工路段也可以超车么?还交警呢,这都不知道?这就是交警队的责任了,你里面上班的知法犯法,你还包庇?

发表于 2016-8-17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看官完整看一下视频,白色车从视频开始就居中行驶,还有拐来拐去的可疑行为,完全无视左右两边的车流人流,好像道路是他家的一样。电瓶车一直在白色车前面,绕过靠边停靠的红色车后,有一个重心不稳的右偏,然后接着左拐,这一切完全发生在后车的前方,按某人说的一米,也完全在后车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很简单,还原现场,做个试验就知道是不是在盲区。后车判断失误,跟车太近,前方变道时不能及时反应,完全 就是后车的责任,有什么好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53
肇事者自己笔录说的正在超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57
追撞了十几米那个视频发出来看看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59
lshylIm此人所发帖子,纯属片片之词,你知道还有好多视频你不清楚,为什么交警不把所有视频公布出来……问题可想而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3:59
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4:21
广安交警是最牛B了!就知道吃喝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8-1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8-17 14: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关注莫发言,多次看视频,参考“交通道路违章”等法。个人认为电摩方忽视道路交通等法规,责任大于直行小车方,又看各方论述来看,双方都有违规(双方的违规不再表述),电摩一方违规又大于小车一方。综合来判断,交警对该此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有偏向电摩方,毕竟电摩方属弱势逝者方。个人认为还是非常合理合法的。

在论坛里看了感觉有很多所谓的“五毛”在里面添乱?混淆视听?是不是想利用舆论来驾驭法律?个人认为,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毕竟提倡依法治国,法制社会,要依法来解决。对此事有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诉讼。交通事故管辖权来说应属地管辖,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发生在那里交警部门管辖就有该交警部门负责处理。

从这一事来看,施工方是否有连带责任呢?毕竟施工导致道路受限等等诸多因素?施工方是否有明显提醒标志(事后弥补是不得行的)?等等。

从这一事来看,说明了诸多问题:一是电摩们交通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城市交通道路设置不合理。个人认为,在出售电摩时要对电摩驾驶者们进行初步的“道路法”教育。城市道路设计小车道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违者罚款教育,不听阻扰严重者行政拘留,要列入法律。当然,目前也在执行小车停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都要挨罚单(150元)。

现实来说,城市道路这样规范了,但还是电摩、行人乱窜在车道上,这是人素质和教育的问题,但还要严格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用隔离带隔开,效果或许有点明显,但多少街道不明显,行人、电摩、车辆混为一道,能不乱吗?能不出交通事故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14:38
为什么撞到人到停车花了10秒,为什么没有立即停住,10秒!知道10秒的概念吗?

发表于 2016-8-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地方有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有认真走过么 ? 思源广场往市政府走的那条道上 都有护栏拦起的非机动车道  各位自己去看看 有多少非机动车在里面  大部分都在外面 拿命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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