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奖金缩水给金牌降温
中国的“金牌观”,经历了从热情追逐到逐渐淡化的演变过程。1984年奥运会,中国的金牌奖励是6000元。为中国射落第一枚奥运金牌的许海峰,作为“特殊贡献运动员”额外奖励9000元,同时工资连升四级,从每月51.5元涨到了每月98元,这些在当时已经是“天文数字”。在国家体育事业起步阶段,奥运金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奥运金牌的“含金量”也发生了飞跃,国家奖励在伦敦奥运会达到历届最高的50万元。事实上,除了国家的奖励外,地方政府、商家的大手笔奖励才是奥运冠军的“大头”,不少省份开出500万元的巨奖,有的还奖励房产等,霍英东基金会从1984年开始给中国队的每位金牌得主颁发一公斤足金金牌以及8万美元奖金,折合人民币约210万元。如果再加上企业奖励以及广告代言收入,一块金牌的“含金量”往往超过了千万元级别。伴随着国家体育战略进入调整转型期,国家对奥运金牌的奖励也随之调整。
本届奥运会金牌奖励20万元,是上届伦敦奥运会到达峰值后的首次回落,与2004年雅典奥运会持平。从50万元“缩水”到20万元,实际上是对过去“金牌至上”观念的校正。淡化“金牌情结”,则体现了更强大的自信心与奥运精神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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