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文献形成于清顺治十三年(1656)至宣统三年(1911),是清王朝基层政权组织——四川南部县县衙行政管理活动的全方位记录。这组档案在2003年10月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该组档案文献内容包括官吏任免、土特物产、自然灾害、地方风俗等方面,且具有连续性,是清代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在县级地方政权的缩影,从中既可了解中央政权政令在基层贯彻执行情况,又可见证清代南部县的社会历史变迁。在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文献中主要以文字档案为主,但也保存有少量图表,其中的三幅地图,则更直观的反映了当时四川南部县的社会状况。
http://www.zgdazxw.com.cn/culture/attachement/jpg/site82/20160426/d43d7ec7f694188951173e.jpg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南部县县城略图》
绘制地方舆图 便于采风问俗
清光绪年间,中央政府多次行文要求各省、州、府、县衙,绘制地方舆图,“以便采风问俗之助”。采风问俗是指对民情风俗的采集,为政需要体察民情,统治者通过采风问俗来了解民风民俗,有利于知悉各地风土人情,更好地教化民众。当时,南部县县衙按照上级要求,曾组织专员,广泛收集本地民风民俗资料,绘制本县疆域、山川道路、城防村堡等地图。
南部县县城系南隆镇,地处该县中部,嘉陵江西岸。自南朝梁武帝天监二年(503)立县,治所设南隆镇以来,南隆镇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以前县城没有城墙,直到明成化二年(1466),知县蒋矩才组织民众,以“树木为栅,垒石为门”。明弘治年间,才开始用土石筑墙并开城门四道:东“蓬莱”,南“跨鳌”,西“状元”,北“阆苑”。此后,城墙和四道城门又被多次维修加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县令查淳另取四道城门:东“承煦”,南“迎熏”,西“延爽”,北“瞻极”,以状元溪为护城河。
从这张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绘制的《南部县县城略图》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城墙、四道城门及城内县衙的主要机构、公共设施的分布。同时,图上还标注了城外嘉陵江、护城河、东塔子山、汪家垭、南二洞桥小溪和状元桥等地。实际上,清代的南部县县城内有东街、南街、正街、西街四条主要街道,清代末年街道增至十余条,最热闹的一条街名叫“狮子拐”,因此处原有一对石狮而得名。另外,城内还有文庙、考棚和德星、状元、孝廉、文魁、恩荣、四桂等12座牌坊。由于这幅地图为略图,加之当时绘制地图的技术水平所限,所以图中就省略了这些细节部分。
http://www.zgdazxw.com.cn/culture/attachement/jpg/site82/20160426/d43d7ec7f6941889511f3f.jpg清光绪三十年(1904)《南部县县城嘉陵江河道图》
标注水患状况 修筑防洪堤坝
南部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嘉陵江中游。嘉陵江干流在该县境内全长为1345公里,并构成了网状水系。因此,这也是南部县出现水患较多的原因之一。仅在清代,南部县就发生过洪涝灾害37次,其中大型洪涝灾害达23次。据《南部县志》记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六月五日,嘉陵江水从四道城门灌入城内,城东柳林桥水位高达343.62米,被称为“癸卯大水”。这次洪涝致使“邻河街道全被冲毁,瓦角木料荡然无存”。东门外水流汹涌,被淹之处一片凄惨。
在光绪三十年(1904),南部县县令史久龙发现,县城之所以屡遭洪灾,与河道严重淤塞也有一定关系。这让他意识到,河堤乃城垣保障,关系民生利害,只有筑牢河堤,才能阻挡洪水。于是,史久龙命人绘制了一张《南部县县城嘉陵江河道图》,并在河道图上标明以前被洪水冲毁的地段和需要加固河堤的地方。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南部县县衙的汛厅不仅专门成立了“总工程处”,还在河堤附近的禹王宫设立办事机构。
由于修筑河堤工程浩大,在修建过程中,南部县县衙按照“官认筑工,民认石篓”和“富者出钱,穷者出工”的原则来确保工程进度。县令史久龙捐钱100串,并捐竹篓200个。县衙的其他官员和县内的富商也纷纷响应,很快就筹齐了工程所需款项。参与修筑河堤的人员,表现出了无私的奉献精神,他们不要报酬、自带干粮,昼夜轮班修筑。修筑河堤完工后,史久龙又命人在河道上修建了一座“安澜亭”以镇水势。虽然“安澜亭”带有迷信色彩,但坚固的河堤对于阻挡河水漫进县城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川通省劝业道道尹在视察南部县河道时,对河堤的工程质量予以了充分肯定。此后,四川总督还给县令史久龙记大功一次,并升调他至成都县任职。
http://www.zgdazxw.com.cn/culture/attachement/jpg/site82/20160426/d43d7ec7f6941889514f44.jpg清道光九年(1829)十一月四川南部县宣化乡《何现海与赵氏兄弟田地边界图》
划定田地边界 维护乡村河道
何现海与赵氏兄弟同为四川南部县宣化乡居民。他们两户不仅是邻居,而且田地也都在村头的小河边。小河南岸均为赵氏兄弟的田地;小河北岸也有赵氏兄弟的大块田地。何现海却只在小河北岸有一小块田地,很不甘心。
何现海为了改变这一境况,便想把自己的田地在现有基础上扩充。由于何现海的田地被赵氏兄弟的田地所包围,又碍于赵氏兄弟在当地是大家族,何现海便不敢打其田地的主意。于是,他决定采取蚕食的办法,向河岸南边扩充。起初,赵氏兄弟见何现海在河滩上开荒、挑土填河来扩充地界,但因未影响到自身利益也就未予理会。何现海见无人干预,胆子就越来越大,直到把小河上的石桥桥洞堵塞,造成流水不畅,影响到下游田地灌溉时,才引起赵氏兄弟的强烈不满。清道光九年(1829)六月,以赵俊朝为首的赵氏兄弟联名将何现海告上南部县县衙。
县令审理后认为,此河流乃公共空间,属大家共有,岂容个人填河造地,阻塞河道,影响灌溉。遂责令何现海将河道疏通,并恢复原貌。何现海虽然在公堂上答应复原,但他回乡后仅将桥洞进行了疏通。同年十一月,赵氏兄弟再次将何现海告上县衙。县令立即派出衙役前往宣化乡,强令何现海把河道全部疏通、扩充的田地也要复原。
为了“有案可稽,杜绝后患”,县令命人绘制了这张《何现海与赵氏兄弟田地边界图》,明确了河道、田地的界线,禁止任何人侵占。
四川省南充市档案馆提供档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4月22日 总第2903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