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免责是干事创业者的坚强保障
四川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又要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并提出干部容错免责的七类情形。 《意见》的提出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激发干部热情,干事做事不要畏首畏尾,是鼓励每一位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为干部干事创业建立了坚强的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举措,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打虎拍蝇”保持高压态势,部分党员干部为了不犯错误,干事做事畏首畏尾,改革创新意志消沉。但我个人认为,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才迎来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没有了选人用人上的歪风邪气,想干事有舞台,干好了有位置,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空前高涨。 《意见》指出,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没有为单位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七类,开展容错免责。在解开束缚的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在任何时候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群众同甘共苦,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干事业一切为了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和支持保护干部的关系,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要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对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引发的舆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解释和回应,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结合目前我县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我们更应鼓励全体干部放开手脚,敢于改革创新,一切为了群众,不得为个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抓好此项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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