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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彩秋芊

[群众呼声] 南部女教师,实名举报阆中法院彭远院长(阆中法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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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严治党,严防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6-8-29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喜欢听诉说,感觉就像农村人骂坡一样,举报,反应,有问有答,拿实际的东西为你自己维权。

发表于 2016-8-2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腐败就会猖獗,老百姓就会遭殃

发表于 2016-8-2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8-29 14:48
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 ...

此案只有省法院发回一审南部法院裁定为审判监督程序,依据此程序进行的一审抑或是二审终审不能再申诉。
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就不能申诉。
而南充中院发回南部法院重审的行为是依据的上诉行为,而不是申诉。

发表于 2016-8-2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8-29 14:48
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 ...

此案只有省法院发回一审南部法院裁定为审判监督程序,依据此程序进行的一审抑或是二审终审不能再申诉。
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就不能申诉。
而南充中院发回南部法院重审的行为是依据的上诉行为,而不是申诉。

案情你了解了?

发表于 2016-8-2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8-29 16:32
案发地是南部县境内,一审法院是南部是法院,审理判决后教师胜诉,地产商人败诉,南充中院不服要南部法院 ...

呵呵    看清楚的是你吧  谁说是高院提审的?    阆中法院回复没看?   是发回重审。

发表于 2016-8-29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法院判决

发表于 2016-8-2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扣帽子.看样子你的法制意识不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McHotdog 发表于 2016-8-29 17:43
呵呵    看清楚的是你吧  谁说是高院提审的?    阆中法院回复没看?   是发回重审。

:handshake回答到要害!阆中法院的回复的确没有说高院提审。那是因为您不敢相信,阆中法院的回复会说假话。因此才被欺骗了。:L
     事实上,在2012年省高院提审,而且是再审提审277号终审判决。
后来在执行中,在2013年省高院又受理案外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初字12号裁定,也是生效裁判。
     再后来,在2014年又搞出提审本案........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McHotdog 发表于 2016-8-29 13:07
某些人一知半解,只知道机械地地粘贴法条
高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的一部分。此时案件又按照一 ...

       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无极其特殊理由,无当事人都信任的基础,在当事人强烈质疑下,而搞出“指定管辖”,肯定涉及权利案、人情案、关系案。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McHotdog 发表于 2016-8-29 17:43
呵呵    看清楚的是你吧  谁说是高院提审的?    阆中法院回复没看?   是发回重审。

:handshake:handshake   我相信阆中的回复,您看的很清楚,阆中法院的确没有说高院提审。
       但是事实上,阆中法院在说假话!
       省高院肯定有再审提审!而且是多次.......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McHotdog 发表于 2016-8-29 14:15
民诉法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handshake:handshake非常称赞您谈到,在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权的问题!
假如,省高院已经再审提审!最高院已提审!明显上级法院已经行使了管辖权,中院可以插手指定基层法院乱判吗?
此例一开,中国公检法的权力案、人情案、关系案,将遍地都是,冤假错案将是99.99999%。;P;P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handshake哈哈哈,说得好!人民愿意相信法院的判决!党愿意相信法院的判决!国家愿意相信法院判决!
       但是本案,省高院再审提审277号终审判决,当事人双方息诉服判。而是法院自己不相信自己法院的判决!是法官自己不相信法官自己的判决!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兴寨的人 发表于 2016-8-29 20:08
不要乱扣帽子.看样子你的法制意识不强.

:handshake:handshake阆中法院的回复为什么说假话?为什么不敢提本案一次次的终审、终结判决和裁定?
       因为知法犯法!因为明知自己严重违法违纪!因为“做贼心虚”!因为知道自己在渎职侵权犯罪!因为明知自己在以权牟利!.......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McHotdog 发表于 2016-8-26 16:36
一群法盲在这里讨论审判监督程序不合法也是醉了

:handshake:handshake我一个人,怎么称得上“水军”?我自己请我自己,您说可能收了多少“黑心钱”???
;P    “以 己 度 人”!无   语!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已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2016-08-28 朱国琳 [url=]醒狮之声[/url]
  
    我是一个律师,我知道,如果这些事、这些真话我说出来,或许我的职业生涯即告终结!
    正如黑社会和公安局是亲兄弟一样,一个以民事案件为主业的律师,与法官是亲兄弟,我刚陪几个法官喝花酒回来,七荤八素的,可能词不达意,见谅!简单点吧,煽动性语言不说了,说实际的,可能很多兄弟打过官司,或者听别人说过打官司的经历,或者在新闻媒体上看到过某些敏感事件打官司的报道,会从最基本的直观觉得“怎么可能这样?这官司怎么可能这么判呢?莫非法官傻了吗........”诸如此类的疑惑,实话说吧:法官不傻,个个都是全日制法学院校的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他们有智商,有情商,有水平,他们根本不傻,具体在个别案件上,比大部分的律师水平要高!为什么会有让人看不懂的判决呢?只有一种可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法官黑心黑肺),中国不腐败的法院、不收红包的法官太少。几十年来,法官及其亲属抽烟、喝酒、茶叶,有自己花钱买得吗?司法局官员、法院法官家里办红白事,那礼金收入,是老百姓的好几倍,多少年前,给老百姓送礼50元的时候,给他们官员送礼已经是500元了,给法官送礼送高级轿车的都有。

    猫腻,现在开始:
    一、黑暗从立案开始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人认为,打官司的猫腻,是从开庭后甚至判决时开始的,只能说明你不懂打官司或者是打官司的菜鸟,真正的猫腻,从立案就开始了。
    多多少少,每个醒目律师(你懂的),谁都有自己熟悉的法官,如果你的案件恰巧分到你熟悉的法官手里,哈哈,你懂的。正常分案程序是这样的:立案后,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随机分配案号,并按顺序分配给各个法官,一个法庭会有几十个法官,比如上一个案件,已经分给李姓法官,那么,下一个案件会随机分配给杨姓法官。问题在于,我跟某几个法官很熟,但跟别的法官并不熟(跟所有人熟,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成本太大,天天有人叫你买单伺候,受不了)。这个时候,我立过案后,会直接找到立案庭领导,要求把这个案件分到某某人那里,这对领导来说,是小菜一碟,只需要一句话:小某,这个是兄弟的事情,放在谁谁那里!~我跟谁谁,天天晚上在一起厮混!

  二、输亦赢来,赢亦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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