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错机制让干事者轻装前行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任务日益加重,社会治理的难度日渐加大,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怎样把握创新突破与遵规守矩两者之间的平衡?一些干部怕承担风险,为保不出错,或以局外人自居,或语言的巨人。这些在都在无形中抑制了干部积极性的调动,成了改革创新干事者沉重的思想包袱和后顾之忧。 任何改革创新都会存在风险,容错机制明确了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的应予以容错免责,鼓励改革创新要有包容的社会环境,从舆论、资本、法律等社会各个层面保护创新者的基本利益。 如今,中国各地各领域改革创新氛围正浓,万众创新让活力更加持续。如果每一项改革都只能“成功”,不许“失败”,这就违背改革探索的内在规律。只有给改革者总结经验教训、重整旗鼓的机会,才能去其忧、消其虑。《意见》的出台是及时的,他真正为改革创新者搭起了坚强的后盾,为担当作为者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改革需要魄力也需要鼓励,实干需要担当也需要动力,负责需要勇气也需要底气。试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如果从一开始他的内心就满是失败后的总总,估计他是断然不会作这样一次大胆的尝试,《意见》的出台明晰了干事改革的界限,为干部手脚松绑、思想减压、行动减负、轻装前行,达到了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推进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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