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贡献智慧力量。 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特别是从“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道道铁令是打了“老虎”又打“苍蝇”。在不断高压的红线下,不少党员干部对于党的事业从敬畏到畏首畏尾,“不敢不想不干”成了不少人自保的选择,“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的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屡屡出现。故步自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作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党的事业的发展。 《意见》的及时下达,为不少党员干部注入了强心剂。《意见》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容错机制的建立,为党员干部捆绑的手脚松了绑,鼓励党员干部在遵守法纪的基础上,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不断探索、创新,为党的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的提出,并不是“严管”之后变成了“松管”,不是纵容党员干部踏红线,也不是允许党员干部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而是既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要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是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和支持保护干部的关系,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所以《意见》的提出是为创新提供环境,但绝不是为“违纪”提供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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