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调财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财会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报读的会计类专业,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计算,性别不限)。 (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选择,有三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及各类办公软件。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志请于9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 593792348@qq.com,或来信寄至: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编:637700,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9月20日,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15881788189。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通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四)考察:参照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录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兴旺街110号 联系电话: 15881788189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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