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6654|评论: 4

[草根播报] 眉山: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7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惩处规避执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我院决定对李逼等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具体名单

1.jpg
丁庆芝,身份证号51112719xxxx056920;家庭住址:洪雅县瓦屋山镇共和村4组;金额14万元
2.jpg
冯光谱,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76911;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滨河路东路61号2栋2单元4楼1号;金额14万元
3.jpg
黄大志,身份证号51112719xxxx285715;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滨河西路136号5幢202号;金额40万元
4.jpg
孔明军,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27110;家庭住址:洪雅县瓦屋山镇孔雀村2组;金额0.9972万元
5.jpg
吴晓艳,身份证号51112719xxxx300946;家庭住址: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4组;金额5万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1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6.jpg 方敏,身份证号51382419xxxxx15427;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菜地坎街4号附61号;金额0.9万元

7.jpg
何代军,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50935;家庭住址:洪雅县止戈镇凉亭村4组;金额2.65万元
8.jpg
刘建勇,身份证号513824198xxxx01232;家庭住址:洪雅县将军乡阳坪路24号;金额4.5万元
9.jpg
李兴焱,身份证号51382419xxxx131810;家庭住址:洪雅县余坪镇芦溪村4组;金额5万元
10.jpg
文祥,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91216;家庭住址:洪雅县将军乡前进街3号;金额88.94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11.jpg 李长光,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90015;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南街64号;金额88.94万元

12.jpg
史学雷,身份证号5111271xxxx2116715;家庭住址:洪雅县瓦屋山镇张坝村4组;金额10万元
13.webp.jpg
王琦,身份证号51112719xxxx200017;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文化街8号2幢2单元502号;金额61.16万元
14.webp.jpg
董学珍,身份证号51112719xxxx146526;家庭住址:洪雅县高庙镇雅峨村3组;金额260万元
15.webp.jpg
张润民,身份证号51102619xxxx014514;家庭住址: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华向村2组91号;金额260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17.webp.jpg 黄斌,身份证号51112719xxxx263617;家庭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222号万科金域蓝湾17栋1802号;金额132.2万元

18.webp.jpg
唐静,身份证号445223196xxxx41048;家庭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222号万科金域蓝湾17栋1802号;金额132.2万元
19.webp.jpg
李朝荣,身份证号5138241xxxx424271X;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添井坎村2组;金额14万元
20.webp.jpg
石伟,身份证号51382119xxxxx59018;家庭住址:眉山市东坡区滨湖路662号;金额6万元
21.webp.jpg
石珊珊,身份证号51382419xxxx230027;家庭住址:洪雅县洪川镇柳街街1号附53号;金额1.75万元
22.webp.jpg
宋加琼,身份证号5111271xxxx9033027;家庭住址:洪雅县槽渔滩镇罗坝街50号;金额18万元
23.webp.jpg
张骥,身份证号51112719xxxx025416;家庭住址:洪雅县花溪镇黄龙村8组;金额27.6万元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院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等渠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机场等相关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和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人执行人及社会公众可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洪雅县法院028-37403639;眉山市统一诉讼服务热线12368。

若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可以向本院申请屏蔽。

特此公告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10 06:57
把钱给困难发一些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