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府机构各级领导: 我是兴文县莲花镇林元村七组村民:蒲仲举。现向各级领导反映及恳求解决我村相关村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如下: 问题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农民的生存之根本。本组原有一条1.5公里左右长的生命堰沟,能灌慨本组3分之2的农田及30多户用水。自破坏后多年不能通水,导致至今农田荒芜。曾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至今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如今本村有此方面项目实施,我们找到村领导,答复要修,但本村别组早以施工完成几月,我组至今却未见施工动向。恳求相关领导调查解决,让村民生存利益得以保障。 问题二:本村现有叫金土地项目工程实施农田田坎及蓄水池施工,从施工开始至完成,目前已完成多日,未见相关施工技术人员与质检人员察看调查,如今水池不能蓄水,田坎砌体沙浆硬度不够,砖的强度不够,砌体灰缝不够,与不饱满,多处以坏掉。有视频,照片为证。同时,我户农田在水稻挂谷时,通知要田坎施工,让拔悼了3块田稻谷苗约6百斤水稻面积,但后来只做了一半的田坎施工,现可查看。我们向村领导反映,村书记原说不知道此项目,后又讲村领导只管质量,同时群众反映,成文字性反映,这些都是小事。至今未见来人查看,调查过。我们希望,恳求各级领导调查,处理给村民财产及劳动成果得以保障,让农民有生存的权利。 问题三:本村金土地项目规划实施村组交通道路路面硬化。 我组有一条主要交通要道,直通两面水渡口,是两市,两县,三镇的交界,自古以来的来往要道。现如今叙永县已三条公路直通两面水渡口,以完成实施两条公路硬化。因此我组村民化缘自建从2000年开始至2006年成功完成公路路面约九百米长,不含到户支路。现在村项目规划硬化路面,村领导自家到户(独户)公路以完成硬化。我组30多户受益的主要道路未见施工动向,而且村书记于3月10日到我组找到组长及党员与少数村民进行交谈我组交通道路硬化情况,指示我组进行道路路面维修,符合路面硬化标准,就从我组开始硬化。我组维修完善后,村书记来查看后说符合硬化要求。原讲给我组路面硬化,现在又讲只硬化我组主要通道的一半。说规划没有指标。所以我组村民恳求各级领导察看,调查,解决为我组村民脱贫造福,为孩子们上学打开一条光明的大道而行,为打开一条促使地方交通邻镇和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造福于民的道路。 在此扪心自问,我村村书记到自家的公路连商砼车都去不了,用铲车装去硬化路面,请问:这样的就有指标,符合项目实施的质量要求。难道说村领导独自到家的公路都能审批,试问,我组30多户村民受益主道为什么批不了,没有指标?村书记在会上说了,他的车买了几年了,沟死沟埋,路死路埋,现在可以骑回家了。难到这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官之道?还是为官之便?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该如此沟死沟埋,路死路埋? 问题四:村帐目多年未曾公开,村还设有调查小组,为什么至今不能向老百姓公开?难道我们村领导有政府机构给于的特权?还是另一个天地? 问题五:村民,组长电话联系村书记及村其他领导,后村民去村公所找村领导处理问题,村领导不但没有到,村书记还说村民是围攻村公所之罪!村民所需解决的事,还需形成文字性上报至他,才能找他。这就是我村书记的为官之道,地方父母官的作为,作风,多大的官威啊,请问:难道我国政府结构下的地方父母官就是如此?在此问题上,我请求上级领导在有群众,有党员,有村领导,有政府机构的监督人员在合适的地方共同给老百姓普及一下什么事情是村领导责任范围,才能找他们解决?村公所是否是老百姓能去解决问题的地方?老百姓的什么事情才是大事大非? 在此恳请恳求各级领导调查,取证,解决以上所事,同时我说所有事请,每句属实,有录音,视频,照片为证,有待可查! 宜宾市兴文县莲花镇林元村七组 组长(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反映人(签字): 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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