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简单得很,先是吴某某递交投诉信举报鼎恒公司,然后招投标法又规定投诉原则必须是由公司盖公章,才会受理投诉问题。然后吴某某就私刻佳和公章,盖章进行投诉。但是资料交过去,也许资料不齐全,然后发改就没有理会投诉事情,进而在网上发起舆论压力,然事情扩大。
其实这里面问题比较多, 1、中标老板的关系背景比较好,开始投诉的时候,就在发改委拿到了投诉人的联系方式,也许找投诉人和谈,结果没谈好,然后就进行威胁 。这个也算一个潜规则。
2、 盖公章投诉,也许是吴某某得到了佳和公司的默许,但是后面发改委在网上直接将投诉主体四川佳和公司公布出来,那么作为一个企业,发生投诉事情,其实是不愿意的,因为会遭报复,万一哪天中标被别人投诉呢。所以这个事情就不好说了。。。
3.佳和公司 出面澄清 因为这个事情在网上传开,佳和公司不会因为某一个项目 而放弃自己的公司名誉,自然会出来澄清这个事情与自己无关, 这个公布公司名字真不应该,就像实名制举报一样,把举报人的信息泄露出来。。。。天朝这个国情大家都知道的。。
4 私刻公章 追述权利还是在佳和公司。。。
5 中标公司的违规,现在已经体现出来了,就看发改委怎么处置这个事情,。。其实投诉这种事情 应该接受全民的监督,现在暗箱操作的工程那么多,如果某次投标过程中,全是某一人借别人的资质参与,,那么有问题也就成了没问题。。。谁来监管????
6 招投标都是有钱人玩的游戏,最近我看了好几个这种帖子,没钱没背景还是不要去想这些事情。。。
总之,苍蝇不叮无缝蛋!!!以上紧紧是个人见解 !!!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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