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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yucd

[即时新闻] 广安女子被高空飞镖扎中头——这次,可能还是只能告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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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44
我同意如果警察不管,就要政府和物管先赔钱,再去找楼上的住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46
在治理高空抛物上应标本兼治。一是物管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二是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调查和处罚上应该借鉴国外一些经验,不能查不到到肇事者就使用连带法,从而推卸有关部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50
应该立法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因个人的不当行为就应该有个人承担责任。连坐只会让造事者逍遥法外。要找出是谁干的,相关部门是有这个能力的。只是……,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51
可以查得到指纹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52
追查清楚为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7:56
如果实行连坐,那么凶手杀了人没归案岂不是要全人类连坐?荒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04
找不到肇事者是国家的事情,应该政府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11
排除法加假设法最有效,首先是有犯罪前科的,职业与年龄多方面考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13
我认为台湾的方式可借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15
普通公民要指证肇事者很难,国家应将此行为入刑,惩处犯罪者,救助受难者,还非肇事者予清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0
Zhetaihuaili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0
公安机关每家人搜查相关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4
其实很简单查指纹,利用警犬抓捕罪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7
有关部门要对受害者和家属负责任赔偿家属和受害者。然后责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住凶手严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7
应该由公安机关追查,然后按相关民事刑事责任处理。连做法严重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28
应该以刑事案立案,不应该让无辜人员一起背黑锅,由警察来破案比自证清白容易,抓住肇事者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41
由物管自己出资安装监控,因为它在规划时出现了盲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45
台湾处理问题的方式可借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49
找真凶?派出所会问:你是人大代表吗?不是,哦,那先登个记,到时候等通知哈,你可以回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8:55
一巴掌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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