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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物权法新规定,不用纠结房屋产权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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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科普: 不用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关于补年问题: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平米。可以查证!!
现在大家不要纠结40年50年和70年的产品,商业产权,产权到期后两种结果!
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三倍!三倍!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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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20:48
不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22:32
自我安慰!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6-11-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及知识!

发表于 2016-11-2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12-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啊

发表于 2017-6-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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