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咨询“平昌县是否撤县设市”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撤县设市”程序是逐级上报审批,由国务院批复。行政区划调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问题众多,必须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又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而调整是相当严肃和慎重的,目前国务院对“撤县设立县级市”未出台新的政策并采取从严控制政策。关于我县“撤县设立县级市”的进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做了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平昌县撤县设市筹备领导小组,召开了“撤县设市”筹备工作专题会,对照原“撤县设市”标准,草拟了《平昌县撤县设市(县级市)工作方案》,初步明确了“撤县设市”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对相关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时限分别进行了分解落实。通过研判分析,仍有诸多因素影响制约我县申报“撤县设市”,主要涉及经济指标还未达到国家“撤县设市”的标准。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区划调整动态,适时把握机会,争取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支持,以进一步优化我县级行政区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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