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不嫌事小,治乱不计恶小。纠“四风”必须狠抓节点,中秋国庆是其中重要一环,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提前预警、及早刹住,才能确保“两节”欢乐祥和、风清气正。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要以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力求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清廉、节俭过节,坚决抵制不良风气,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 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节日期间所有公车集中定点停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各部门要根据节日巡查任务,合理安排节日执法巡查及节日值班车辆,不得违规停放,不得将公车开回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公车。 要严格执纪问责,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 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坚持做到铁面执纪、违纪必纠,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作用,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深化和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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