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德昌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共同配合对县级部门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进行清理,做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互相匹配。
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中,我县突出“清责、减责、制责、晒责”四个关键环节,通过前期清理、分类初审、集中会审,目前形成了第一批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第一批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包含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档案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史志办等15个部门,公布的责任清单共有1656项,其中行政许可74项、行政处罚132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确认2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奖励23项、其它行政权力8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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