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计划4年内对8333名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通知》明确了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严格考核问责等,以切实做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市规划“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口8333人,分4年安排。其中,2016年1794人, 2017年2502 人,2018年2294人,2019年1743人。各县(区)将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纳入今年实施计划的搬迁对象,要按照“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确保全市656户179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如期建成。同时,加快配套建设,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生态恢复等工作,为搬迁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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