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iPhone7就辞退,冠以爱国实则法盲
文/维扬卧龙
近日,南阳某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和使用新款苹果手机,“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公司工作人员称,该通知是董事长直接下发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不要走上歧途",同时唤起员工们的爱国之心。
公司有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力,然而公司的任何一条规章制度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南阳这家公司按董事长旨意就下达的文件从法律层面来说,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员工有使用和支配自己物品的自由,买什么品牌用什么样的手机,都是员工自主决定,他人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物品本身只是工具,并不赋予特别的政治意义,不是说用美国货就是亲美分子,用日货就是资日卖国,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很多外国货其实是在全球生产,最后才拉回国组装贴上商标的。
因此,拿抵制外货就代表爱国来标榜,是一种非常幼稚的行为。爱国最为起码的就是要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尊重他人权益,这家公司老板为显示自己手中的权力,为标榜自己爱国,就无视下属员工的权益,用违法的手段高调的秀了一把,其实是非常可笑的。如果真有员工因为买了iPhone7被辞退,一定要去维权,让老板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话又说回来,抵制这种行为,也不是不能发起,只不过发起者是个人,并且只能是呼吁他人和自己一道表达意愿,以消费者的身份对商家用脚投票表示抗议,这种行为组织者是不能强制的,参加者是自愿的。强制性的发起者主体只能是国家政府,不过那不叫抵制,而是叫经济制裁。经济制裁也是一把双刃剑,伤敌的同时也会伤了自己,因此政府间对经济制裁也是相当慎重的。
至于这家公司说的有钱孝敬父母,改善生活质量,关爱孩子成长,这点和买iPhone7并不是相矛盾的,区区一部iPhone7也不过五千来块钱,如果已经工作并有家室的人,因为五千来块钱都影响到生活质量和孝敬父母孩子成长了,那也未免太过夸张了点!相较于我国二三线城市两室一厅都要百万的房价来说,五千块钱富裕都没有的,那拿什么买房成家养活家人的?
倡导爱国没问题,但是一定要理性,支持国货也成,只要国货当自强,产品质量过硬,到时不用以辞退的恐吓方式进行,国人都会买国货!用爱国的名义绑架,用辞退的方式恐吓,那只会起到反效果!然而遗憾的是,看网友跟帖,公司老板这种行为,居然支持的大有人在。认为自己公司的规定自己定,不同意就辞职,真是跌破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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