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员工购某款手机,真的合适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市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发布一则加盖医院公章的通知,禁止员工购买某品牌手机。又是禁止员工购买某款新上市的美国产手机!只不过,这家医院的禁购理由不是此前某些企业所宣称的“爱国”、“抵制洋货”,而是“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规定“如违反本通知执意购买者,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超出能力之外的购买者,院方将予以劝退。”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不太相信会有哪家医院会出台这样的文件,是爱国的表现?是提倡节俭?是医院宣传的一种噱头?员工想买的手机款式,一定是根据其实际需要做出的选择,并且员工买手机所花的钱是自己辛苦赚来的,公司不能干涉其行为。理论上,个人消费不存在“浪费”一说,看似浪费的行为,背后有非常合理的计算。以“节约”的名义,来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不合法的,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医院的这一做法也有他值得称赞的地方,只是方式可商榷,如改成奖励式的,就会获得职工完全的理解和支持。 饮料等日常必备商品进入机场候机场所,高消费问题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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