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为农村扶贫小额信贷建个议
我见我所在的四川省蓬安县,目前正在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矛盾和风险如下: 一丶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和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用途要符合信贷资金使用要求,并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但是,据我所见到的实际情况是,除了前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具有自我造血还贷能力外,凡是后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几乎都是一些吃饭生存就是问题,不具有自我造血还贷能力,根本不具备脱贫增收还贷的任何条件,只能适应政策兜底保障。 二丶扶贫小额贷款享有“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即免抵押、免担保和利息补贴,同时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比其他贷款利率还要低。 但是,贷款额度要根据村风控小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和其家庭从事的项目投资情况来确定。这就给村丶乡镇级官员出了一大难题,因为致贫返贫的原因各有不同,既有因天灾人祸和就业难等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所致,但其中也不乏好吃懒做所致。 其中最令村丶乡镇级官员头痛的就是好吃懒做人员,因为一方面是谁都得罪不起这些人员,另一方面是这些人员一旦手里有了钱,很快就消耗了,根本不可能脱贫增收还贷。试问这个风险应该由谁来承担? 还有一些已经即将成为五保户的某些人员,贷款一旦到手,除了高消费外,根本不可能从事任何脱贫增收还贷的活动。试问这个风险又应该由谁来承担? 以上所述: 我认为扶贫信贷,只能针对性的发放给一些确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各种原因所致的临时短期特殊困难家庭。为此,特作建议如下: 一丶凡是只能适应政策兜底保障的特困家庭和人员,一律适用政策兜底保障,免放贷款; 二丶凡是一些已经即将成为五保户的体弱多病和好吃懒做两类人员,可一律适当提前将其纳入五保供养,免放贷款; 三丶针对一些父母已经年老丶大龄未婚儿子或已接近五保年龄或因身小力薄体弱多病这样的特殊家庭情况,可将年老父母与大龄未婚儿子一并纳入五保供养,免放贷款; 四丶对于因子女已病残甚至已死亡,无力扶养孙子女这样的特殊家庭,可将其无力扶养的孙子女纳入孤儿供养和上学教育,免放贷款; 五丶对于父母双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幼小无法自食其力的特殊家庭,应将这样的父母纳入免放贷款的政策兜底保障或者五保供养,对其子女应纳入免放贷款的孤儿供养和免费教育; 六丶对上述不符合信贷条件家庭的危房改造,一律实行统一性的专项扶贫救助和敬老院丶孤儿院公房供住; 七丶对于一些确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各种原因所致危房需要改造丶其子女或孙子女有望成家立业且符合信贷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一律实行统一性的专项扶贫救助,在扶贫建房面积上应允许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面积条件限制,并给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用于尽快脱贫致富; 八丶应由公共财政为农村扶贫小额信贷承担风险责任。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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