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以为这上面还等得到什么”神”回复吗?同是(中央大城)的帖子这个论坛上也有。是14栋曝光垮塌的混凝土堡坎一事,堡坎竣工是13年,在15年秋,阴雨绵绵的白露前后轰然倒塌。业主曝光质疑开发商附属工程质量问题,同时其背后的监管单位是否尽职?城建局回复是叫环保局恢复,环保局到现场查看以不是市政设施而拒绝恢复,还以专业水平说是(周肥肠)哪排水管渗漏,明眼人都知道(周肥肠)是14栋,垮塌的堡坎在14栋和“清华苑”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最后又推给红光社区,叫社区处理。至今天都是垃圾便地,粪水横溢,四周居民怨声载道。这里面利益其实大家都明了。我们就以“人行道”举个例子,一老农挑一担菜在人行道上叫卖,占地一平方左右,交警,城管以阻碍行人交通和影响市容为由轻则(——)重则(——),然而换成开发商直接围了人行道,叫行人在行车道上挤,有些人又装着没看见!背后利益你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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