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隆昌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了林区巡查力度,并于近日破获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经查隆昌县云顶镇无业游民王某于2016年8月下旬,为获取利润,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了云顶镇金墨村一处防护林林地170.2平方米。 目前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王某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 通过查处该案,有效的震慑了占用林地的不法分子,提高了群众保护林地资源的意识及参与度。我县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保护好林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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