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问社保局领导”一帖的回复
网友“毛氏的我”:
您好!感谢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关注,现就您于2016年10月12日在平昌麻辣社区论坛发表的《请问社保局领导》作如下回复: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系列政策由国务院、省政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地方遵照执行。
2、根据国发〔2015〕2号、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规定,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中人”,一律按新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计发退休待遇。
3、在省上公布新的退休待遇计发相关指数并启动按新政策计发“中人”退休待遇工作前,暂按老办法计发退休待遇,以此作为2014年10月1日至新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出台实施期间的新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的预发标准。
4、待省上公布新的退休待遇计发相关指数并启动按新政策计发“中人”退休待遇工作后,将按新的政策重新核定退休待遇并结算差额,多退少补。
5、截止目前,省上尚未公布新的退休费计发相关指数,也尚未启动按新办法计发“中人”退休待遇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相关情况详询0827-6316766。
平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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