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胥纯率队到内江开展《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并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四川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陈敏、四川省总工会法律部调研员黄茂佳出席座谈会,内江市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黄健主持会议,市人大、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社会局、市法院、市安监局、市工商局、职工维权律师团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会议听取了内江市总工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内江市建立市、县(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6个,乡镇(街道)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120个,工业园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5个,社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56个,国有、集体、非公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194个,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0563名,兼职律师21名,帮助职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51亿元。同时,与会人员针对《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修改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23条,并表示制定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让工会履行维权职能有了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对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动,全方位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胥纯强调指出,要强化对《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立法进程。通过立法,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各部门和单位要抓住机遇、达成共识,通过立法最大可能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