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政局
关于反映我县高龄津贴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长寿补贴金标准,坚持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制度,实行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政策”。县民政局于2014年10月开始,计划增发80--89周岁老人的长寿津贴,并对九十周岁以上老人的长寿津贴实行重新申报。在县民政局的初步工作方案中,将80--89周岁老人的长寿津贴拟定为600元/年。将此方案上报县委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后,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市其他8县(市、区)执行高龄津贴的情况,确定我县80--89周岁老人的长寿津贴执行标准为360元/年。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到现在,仍然按这一标准执行。
欢迎对我们民政工作的监督,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
西充县民政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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