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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寻找广安区3 名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行殴打七十多岁老人的见证人(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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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1007612041 发表于 2016-10-19 10:17
中国有句古话,柿子要挑软的捏,你连软的都捏不了硬的怎么捏?你捏给我看看,讲道理撒,如果这话没道理会 ...

你认为城管才是执法的,除了城管就没有执法单位了吗?三个年轻人打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你下得了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1007612041 发表于 2016-10-19 10:34
对嘛 现在手机那么多又都是喜欢拍照的 求真相

当时天要黑了,多数者阳买菜和卖菜的,就是想收集到当时的的相片或者视频资料,所以 才在寻找证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那边的农民 发表于 2016-10-19 10:54
我到时经常看到城管撵不动人,遭卖东西这些大爷大妈吼得一脸尴尬。

你说的事实确实存在,我也经常看到。但是在那里卖菜的有50多米长,卖菜的有四五十家,专找七十多岁的老人下手,并且是三个打一个老人,不暴光不足以让人服气。

发表于 2016-10-1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是活动,城管也没撵你们走哦

发表于 2016-10-1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矛盾啊

不去管呢市民要骂,去管了又容易发生冲突,城管真难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18:06
城管做得对!对这种倚老卖老,仗势欺人的人就该严格执法,仗着他儿子在财政局当官开着三十几万的奥迪车,一直横行于小区。真是恶人自有恶人收啊!

发表于 2016-10-19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0-19 12:49
雅居园附近本来就有市场,这些卖菜的弄死都不得去,一天就在我们小区门口,早上四五点钟就在叫卖严重影响我 ...

雅居园附近的市场因为门口就是环城路。很多大车来来往往 以前营业时就出现过多次行人过去买菜而被车撞的事件,导致后来大家不愿意去里面买菜 从而才导致商贩在雅居园那里摆的。这个是广安新闻零距离曾报道过。其实城管大可以在附近找一个偏僻的角落,指定商贩到此售卖,并收取一定的清洁费用于请清洁工打扫卫生。只要商贩能整体搬迁过去即使偏僻点,买菜的人也会跟着去。这样总得来说会减少商贩和住户的矛盾又不失便利性
发表于 2016-10-1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广安区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殴打七十多岁老年人”的 真实情况说明 广安区洪州大道以北的区域现一个正在使用的农贸市场都没有,但该区域居民众多,购买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相当大,于是周边菜农及其他流动摊贩就在广安区幸福街斌鑫雅居苑小区周边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农贸市场。该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虽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但同时也造成了以下四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卫生较差,二是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噪音扰民严重,四是影响车辆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也被上级领导及督查组通报批评多次。为此,我局已对该区域整治多次,但反弹严重。我局自今年8月以来,加大了对幸福街斌鑫雅居苑小区周边的管控力度,安排了多名执法人员对该区域重点管控,成效比较明显,受到了周边绝大多数居民的好评。 10月14日下午,我局在幸福街区域的定点管控人员发现有一位约六、七十岁的老大娘在人行道上占道卖毛豆,同时还在剥毛豆的豆荚。我局执法队员上前多次(至少4次)劝其离开,但该老大娘一直对执法人员的劝导置之不理。执法人员在多次劝离未果的情况下,口头告知当事人如再不离开将暂扣其经营工具(称)。这时在一旁的一位约六、七十岁的老大爷(后知是该老大娘的丈夫)拿着扁担过来指责和谩骂执法人员,接着就挥舞扁担威胁执法人员,气焰十分嚣张。我局执法人员从保障自身、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角度出发,欲将老大爷手中的扁担夺下控制。在夺扁担时,该老大爷推搡了执法人员,由于用力过大,执法人员后退时未站稳倒在地上,由于双方手中都用力抓住扁担,执法队员在到地的过程中就通过扁担将老大爷拉倒压在自己的身上。在此过程中,一名执法人员的手背、腿部多处被抓伤或划伤,另一名执法人员被扁担打中腰部,执法人员自始至终绝对没有殴打过该老大爷。接着执法队员就拨打电话报了警。 到北辰派出所后(后老大爷的儿子也赶到了北辰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后,见执法人员从表面上来看伤情轻微,于是就进行了反复耐心调解,但该老大爷始终不同意派出所民警的调解意见,坚持说自己被城管执法人员打了。在此情况下,派出所民警责令双方当事人各自自行垫付医疗费到医院进行检查,将伤情报告提交到派出所后根据伤情并结合调查的情况依法处理。我局执法人员在派出所门口对周边的群众解释说:“我们是几个年轻人,对方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年人,我们如果真的动手打或用脚踢他的话,他肯定会惨得很,绝对不可能是现在这个状态(意思说执法人员不可能打了对方的)”,并不是发帖人所说的“当时老子还没有使劲踢这个老人,要是使劲踢的话,那个老人遭得更惨。” 经过我局调查了解,我局执法人员当天自始至终绝对没有殴打过该老大爷,发帖人严重歪曲事实真相,并通过公共媒体公开散布,对我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请发帖人尊重事实,通过媒体等途径尽快消除对我局的不良影响。我局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发帖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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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广安区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殴打七十多岁老年人”的

  真实情况说明

  广安区洪州大道以北的区域现一个正在使用的农贸市场都没有,但该区域居民众多,购买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相当大,于是周边菜农及其他流动摊贩就在广安区幸福街斌鑫雅居苑小区周边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农贸市场。该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虽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但同时也造成了以下四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卫生较差,二是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噪音扰民严重,四是影响车辆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也被上级领导及督查组通报批评多次。为此,我局已对该区域整治多次,但反弹严重。我局自今年8月以来,加大了对幸福街斌鑫雅居苑小区周边的管控力度,安排了多名执法人员对该区域重点管控,成效比较明显,受到了周边绝大多数居民的好评。

  10月14日下午,我局在幸福街区域的定点管控人员发现有一位约六、七十岁的老大娘在人行道上占道卖毛豆,同时还在剥毛豆的豆荚。我局执法队员上前多次(至少4次)劝其离开,但该老大娘一直对执法人员的劝导置之不理。执法人员在多次劝离未果的情况下,口头告知当事人如再不离开将暂扣其经营工具(称)。这时在一旁的一位约六、七十岁的老大爷(后知是该老大娘的丈夫)拿着扁担过来指责和谩骂执法人员,接着就挥舞扁担威胁执法人员,气焰十分嚣张。我局执法人员从保障自身、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角度出发,欲将老大爷手中的扁担夺下控制。在夺扁担时,该老大爷推搡了执法人员,由于用力过大,执法人员后退时未站稳倒在地上,由于双方手中都用力抓住扁担,执法队员在到地的过程中就通过扁担将老大爷拉倒压在自己的身上。在此过程中,一名执法人员的手背、腿部多处被抓伤或划伤,另一名执法人员被扁担打中腰部,执法人员自始至终绝对没有殴打过该老大爷。接着执法队员就拨打电话报了警。

  到北辰派出所后(后老大爷的儿子也赶到了北辰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后,见执法人员从表面上来看伤情轻微,于是就进行了反复耐心调解,但该老大爷始终不同意派出所民警的调解意见,坚持说自己被城管执法人员打了。在此情况下,派出所民警责令双方当事人各自自行垫付医疗费到医院进行检查,将伤情报告提交到派出所后根据伤情并结合调查的情况依法处理。我局执法人员在派出所门口对周边的群众解释说:“我们是几个年轻人,对方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年人,我们如果真的动手打或用脚踢他的话,他肯定会惨得很,绝对不可能是现在这个状态(意思说执法人员不可能打了对方的)”,并不是发帖人所说的“当时老子还没有使劲踢这个老人,要是使劲踢的话,那个老人遭得更惨。”

  经过我局调查了解,我局执法人员当天自始至终绝对没有殴打过该老大爷,发帖人严重歪曲事实真相,并通过公共媒体公开散布,对我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请发帖人尊重事实,通过媒体等途径尽快消除对我局的不良影响。我局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发帖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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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他们晚上不出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19:45
应该取缔此流动卖菜点,太影响市容了。
对以老卖老者还是该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6-10-1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简单的管与收,而是要从根源解决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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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23: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是谁非?楼主能不能针对城管执法部门的回复回答一下网友们关心的问题?情绪归情绪,请注意措辞,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说明情况?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23:42
查一下他财政局的儿子贪了好多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9 23:44
对待工人农民的事,希望政府的工作人员能够冷静理智处理,一要依据法规,二要讲事实,三要多点耐心多点方法,不要个性冲动!真相怎样,群众期待......
发表于 2016-10-20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并请楼主将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公布于众,还事实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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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0 09:47
中国没枪,有枪总要干掉几个政府里面的人渣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16-10-19 23:31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是谁非?楼主能不能针对城管执法部门的回复回答一下网友们关心的问题?情绪归情绪,请 ...

首先,我发的是事实,目前已经有六位人员可以随时作证。当时是下午5点钟左右,在长达50米多长的街道上,卖菜的人员至少也有四五十个,他们专找这个老人的毛病,引发老人的不满意,老人针对他们的行为是说了几名,一个小个子和一个大个子上去争抢扁担中将老人摔倒后,压在老人的身上,在旁边的另外 一个高个子小伙子直接用脚踢的老人,现在老人腰部还是红肿的。他们说老人用扁担打了人的事情,当时他们上去将老人的扁担已经抢了,老人扁担都 没有,怎么可能打那个年轻人,同时大家可以想你,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个子只有1.5米高,怎么可能用扁担砍倒老人。同时今天上午9点至9点10分我又去现在进行拍摄,现在的执法人员在玩手机,街道、马路上一样有卖菜的、卖鸡和卖鸭子在占首经营,一会将刚才拍摄的财务管理上传让大家看他们执法人员在干什么 。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广安区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殴打七十多岁老年人”的真实情况说明可以看出 ,广安区城管执法局一直是长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暴力执法,违法执法,颠倒事实真像。
一、长期不作为。回复中说到“该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虽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但同时也造成了以下四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卫生较差,二是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噪音扰民严重,四是影响车辆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也被上级领导及督查组通报批评多次。”从所周知,斌鑫雅居那个菜市,长期在经营,上级多次批评,一直没有整改,也没有效果,可以说明长期不作为。今天上午9点至9点10分,本人现场又去那个 条街进行了拍摄,仍然有点道经营卖菜、卖鸡、鸭的情况,在现场的执法人员一直在玩手机。
二行政执法乱作为。14号下午5点钟左右,在那里卖菜的四五十个人,专门对这个老人执法,其它卖菜的没有进行劝导,引起老人的不满,显示执行不公。
三是违法执法、暴力执法。一是执法局的说明中说到“执法人员在多次劝离未果的情况下,口头告知当事人如再不离开将暂扣其经营工具(称)。”《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第十条 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着装规范、整洁,标识统一。执法部门执法时,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第十五条 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清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 以上法律、法规,他们在没有持证上岗、没有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下,口头扣押当事人的物品本身执法程序不正确。并且三个当事人是否有四川省下发的执法证件,请执法局出示让大家知哓。二是执法局的说明中说到“欲将老大爷手中的扁担夺下控制。”控制人员是公安局的事,老人是挑着担子来的,放下担子,扁担拿手中挑担子的习惯,不存在影响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
四是颠倒事实事实真像。我们目前已经联系了6 位在现场门市的人员、卖菜的人员和打牌的人员随时可以作证。同时我们也在依法收据证据让大家明白事实,还原事实真像。当时一个小个子和一个大个子将老人摔倒,压在老人的身上,旁边的另外一个高个子执法用肢踢老人,真实清楚。同时用扁担说明中“执法队员在到地的过程中就通过扁担将老大爷拉倒压在自己的身上”,2 个年轻人压着人,扁担在老人的执法人员中间,老人在最下面,一个70多岁的老人,1米5的个子,怎么能拿出扁担,打伤另一名执法人员,纯属于颠倒黑白,隐瞒事实真相,我们将在现有的六个证人的情况下,继续寻求证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广安区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殴打七十多岁老年人”的真实情况说明可以看出 ,广安区城管执法局一直是长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暴力执法,违法执法,颠倒事实真像。
一、长期不作为。回复中说到“该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虽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但同时也造成了以下四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卫生较差,二是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噪音扰民严重,四是影响车辆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也被上级领导及督查组通报批评多次。”从所周知,斌鑫雅居那个菜市,长期在经营,上级多次批评,一直没有整改,也没有效果,可以说明长期不作为。今天上午9点至9点10分,本人现场又去那个条街进行了拍摄,仍然有点道经营卖菜、卖鸡、鸭的情况,在现场的执法人员一直在玩手机。
二行政执法乱作为。14号下午5点钟左右,在那里卖菜的四五十个人,专门对这个老人执法,其它卖菜的没有进行劝导,引起老人的不满,显示执行不公。
三是违法执法、暴力执法。一是执法局的说明中说到“执法人员在多次劝离未果的情况下,口头告知当事人如再不离开将暂扣其经营工具(称)。”《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 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着装规范、整洁,标识统一。执法部门执法时,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第十五条 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清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 以上法律、法规,他们在没有持证上岗、没有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下,口头扣押当事人的物品本身执法程序不正确。并且三个当事人是否有四川省下发的执法证件,请执法局出示让大家知哓。二是执法局的说明中说到“欲将老大爷手中的扁担夺下控制。”控制人员是公安局的事,老人是挑着担子来的,放下担子,扁担拿手中挑担子的习惯,不存在影响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
四是颠倒事实事实真像。我们目前已经联系了6 位在现场门市的人员、卖菜的人员和打牌的人员随时可以作证。同时我们也在依法收据证据让大家明白事实,还原事实真像。当时一个小个子和一个大个子将老人摔倒,压在老人的身上,旁边的另外一个高个子执法用肢踢老人,真实清楚。同时用扁担说明中“执法队员在到地的过程中就通过扁担将老大爷拉倒压在自己的身上”,2 个年轻人压着人,扁担在老人的执法人员中间,老人在最下面,一个70多岁的老人,1米5的个子,怎么能拿出扁担,打伤另一名执法人员,纯属于颠倒黑白,隐瞒事实真相,我们将在现有的六个证人的情况下,继续寻求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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