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驷马镇桃园村杨永莉与其儿子两户共6口人,居住在3间房子里,一个土院坝,没有厕所,没有安全住房,为什么没有评上贫困户”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16年10月25日组织桃园村四职干部、三社全体党员召开会议并深入杨永莉家进行核查,现将杨永莉本人口述情况整理如下: 杨永莉,女,现年76岁,驷马镇桃园村三社村民,家庭人口4人,丈夫病故多年,膝下有5个子女(4个儿子、1个女儿),长子罗几鹏(已死亡,次子罗几平、三子罗勇、四子罗几明、女已出嫁。长子罗几鹏死亡后,长媳苟秀英、孙子罗奎(25岁)、罗明(23岁)户籍和杨永莉在一起,长媳和两个孙子长年在外务工。次子罗几平、四子罗几明长年在外务工。三子罗勇、孙子罗军(23岁)长年在外务工,户籍在桃园村。 从杨永莉家庭情况看:虽说是土坯房,但是安全的,家中有彩电、冰箱,还安装了自来水,户籍上4人均购买医疗保险,其中3人属正常劳动力。 根据贫困户识别 “一超七有” 的标准来看: 从“一超”来看,家庭收入:杨永莉家中有3个劳动力,按巴中市务工最低标准每月每人1150元计算,3人每月收入3450元,全年41400元,加粮食直补620元/年、新农保900元/年、低保1740元/年,全年收入44660元,人均纯收入11160元,已远超贫困线人均纯收入3100元/年的标准。 杨永莉个人收入:粮食直补620元、新农保900元、低保1740元、子女赡养费1000元,共计4260元,也超过贫困线标准。 从七有看:一是有吃穿基本保障;二是有安全住房;三是有安全饮用水;四是有基本医疗保障;五是有基本教育保障;六是有生活用电保障;七是有闭路电视。 根据上述情况,杨永莉不符合纳入贫困户条件,因此在召开群众会时,桃园村群众没有把她家评为贫困户。网友,感谢你对驷马镇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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