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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hr201206

[八卦吐槽] 从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学理论透析反“莽娃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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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1日 发表于 2016-11-9 18:18
依照官厅所实施的有关法律规章所创设或组织之法人团体及团体就包涵一切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其中也包括政 ...

听了你这法盲的解释,感觉耳目一新。

该条约第三条第一款明明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法人及团体”是指相关商业团体:“本约中所用“法人及团体”字样,系指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业已或将来创设或组织之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及营利或非营利之法人、公司、合伙,及其他团体。”

你非要诬称军队,说你无耻那是对你德行的恭维了。

你敢无视事实,撒这种弥天大谎,除了你那愚昧的脑壳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心存侥幸地重复“但愿大家看不到,但愿大家看不到”外,更有一种”劳资就要当婊子,劳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思想在作怪。

有了这两样法宝,感觉你啥傻逼观念都敢有,啥下贱事都敢做。

猜对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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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6-11-9 20:17
我只是围观见证你变成贱皮汪的过程

提醒你一下,我是实名注册网友哦:lol:lol

你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相信那“两草间的狗”一定对你做了什么,让你羞愤难当,无法平息。

不要怕,勇敢地说出来,我们帮你主持正义。

所以,他到底怎么弄的你,给我们说下嘛?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6-11-9 20:31
听了你这法盲的解释,感觉耳目一新。

该条约第三条第一款明明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法人及团体”是指相 ...

还是莽兄一针见血。
敌军宵遁去了!哈哈哈!

发表于 2016-11-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6-11-9 20:31
听了你这法盲的解释,感觉耳目一新。

该条约第三条第一款明明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法人及团体”是指相 ...

“法人及其团体是指商业团体”是你的脑补,无论是当时的中美商务条约还是如今的民法体系都没把法人及其团体局限于商业团体,本约中所用“法人及团体”字样,系指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业已或将来创设或组织之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及营利或非营利法人、公司、合伙,及其他团体。”,请注意,条文里的法人,公司,合伙和其他团体的分开列出就是指法人与公司,合伙,其他团体是有区别的,军队作为依照官厅所实施之有关法律规章创立的非盈利团体当然属于法人及其团体,但却不是什么商业团体。
如果你坚持“法人及团体”是指相关商业团体就是你自取其辱,至于你第三行以下的垃圾语言,我就当你放屁好了,对你见多不怪了。;P

发表于 2016-11-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法盲意气相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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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1日 发表于 2016-11-9 18:18
依照官厅所实施的有关法律规章所创设或组织之法人团体及团体就包涵一切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其中也包括政 ...

听了你这法盲的解释,感觉耳目一新。

该条约第三条第一款明明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法人及团体”是指相关商业团体:“本约中所用“法人及团体”字样,系指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业已或将来创设或组织之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及营利或非营利之法人、公司、合伙,及其他团体。”

你非要诬称军队,说你无耻那是对你德行的恭维了。

你敢无视事实,撒这种弥天大谎,除了你那愚昧的脑壳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心存侥幸地重复“但愿大家看不到,但愿大家看不到”外,更有一种”劳资就要当婊子,劳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思想在作怪。

有了这两样法宝,感觉你啥傻逼观念都敢有,啥下贱事都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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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6-11-9 20:52
知道,贱皮汪就是你的名字的异形错位
按你推崇的西人姓名学:名在前,姓在后。贱波 ,王。
常见你跟人 ...

你依旧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人家怎么弄你了,让你有这种刻骨铭菊的伤痛来着?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1日 发表于 2016-11-9 21:00
两个法盲意气相投。

法盲?呵呵。
的确相投。抱歉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1日 发表于 2016-11-9 21:00
两个法盲意气相投。

请您一定继续积极、热情的参与辩论!谢谢!
请保持您一贯的论辩热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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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6-11-10 12:26
草犬你常常硬将自己推想出来的感觉当成他人的感觉,然后对这个感觉大发评论

所以要问你原因,知道你是否真的被犬草了……

好了,标闹,这帖是专门给985精英准备的。下面有请云中飞射出来回答问题:你是否看过中美商约的英文全文?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1 0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6-11-10 12:26
草犬你常常硬将自己推想出来的感觉当成他人的感觉,然后对这个感觉大发评论

卖国贼、狗汉奸一看惹不起莽哥,再也不敢发言了。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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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6-11-11 12:42
你们家的人天天被犬草,难怪印象深刻。

简单给你讲一下,因为我是实名用户,所以你针对我个人的言论,会直接与我真实本人产生联系,影响我的个人社会评价。

数月来,你有过诸多针对我个人的出格言论,俱都一一记录在册。我一般不主动惹事,只会在个别时候适当地加以反击,但如果你愿意坚持这种作法,我也会跟你较劲下去。

建议你以后收敛点,就事论事,不要作无聊之举。这会给我们双方都减少很多麻烦。

发表于 2016-11-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醒的少,如莽娃、楼主,大部分,昏蛋

发表于 2016-11-1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6-11-10 01:35
听了你这法盲的解释,感觉耳目一新。

该条约第三条第一款明明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法人及团体”是指相 ...

首先,任何国家的法人及团体都非专指商业团体,政府和军队也属于法人及团体,其次46年中美商务条约第三条也没有出现商业团体的文字,并且还做出了“其他团体”的外延,军队作为以官厅所实施之法律规章所创设或组织的法人及团体当然包含在第三条之内,因此该条约就在法律上赋予了美军在中国全境驻军的权力。

你之所以咬定法人及团体专指商业团体是因为你对法律常识的无知,也就是俗称的法盲。;P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1 2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1日 发表于 2016-11-11 17:19
首先,任何国家的法人及团体都非专指商业团体,政府和军队也属于法人及团体,其次46年中美商务条约第三条 ...

即便如此,美国现在全球驻军,是否可以理解为全球都正在卖国??英女皇、德国总理,都在卖国??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犟眼河马 发表于 2016-11-11 15:06
清醒的少,如莽娃、楼主,大部分,昏蛋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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