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支持政策。对进入政府采购的区域内中小企业产品价格予以10%的扣除,使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时,区域内中小企业售后服务得分同等条件下可加8-10分。 (2)减轻企业负担。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区域内中小企业产品,一律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同时,签订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工业企业适当支持。 (3)鼓励抱团联合。鼓励区域内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工业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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