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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达州人还敢帮这个忙吗? 有人因此赔了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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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经常说,远亲不如近邻!
有时候邻居开口让帮个忙什么的,一般都不会推辞
可是有种忙,可千万不能帮啊!
3楼女住户忘带钥匙,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
然后,3名邻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
1、事件回顾:

今年6月21日上午,陕西商南县某小区,3楼304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发现未带钥匙,便找了302室的杜某、楼上404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安全绳”,想从404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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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简某、樊某称,他们进行了劝阻,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当其从404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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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事发后,坠亡女住户的丈夫、子女及父母将某三名邻居诉至法院,要求三个被告被告对他们的各项损失346668元承担30%的责任,即1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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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南县法院特意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此案,希望居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当天庭审未有结果,将择期宣判。

2、曾有同类案例 邻居无奈补偿10余万
事件回顾:

2012年11月4日晚,江苏张家港市某小区301室的高某回家,没带钥匙,于是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想翻窗回家。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危险并进行了提醒,但高某坚持要做。全某碍于情面,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不幸的是,高某翻窗时摔到一楼,当场身亡。

高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

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但有些“忙”绝对不能帮!比如翻窗这种!
请记住: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
其实生活中忘带钥匙的事情还挺常发生的,不管自己还是他人,都绝对不能采取危险的攀爬,正确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物业通常备有常驻社区的开锁匠的联系电话;
打110求助,接线员会提供开锁匠电话(离你居住地最近的,并在警方登记备案的);
如果连开锁匠都打不开你家的门,实在没办法了,还可以求助119(提醒:尽量不要占用救援资源)。
好了,回到本文的重要提醒上来——你自己不会做出这么危险的事,但邻居要从你家翻、劝阻了还不听怎么办?
要翻窗?不如直接跟他翻脸!
人命关天,这是对对方
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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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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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7:17
各人打扫自家雪,别去做好人,好人做不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7:43
无原则的迁就、不考虑后果,那就是给自己挖坑!

发表于 2016-10-2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忙还是不要帮的好,提高安全意识把

发表于 2016-10-2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叫好心,叫无知帮倒忙。我亲眼看到1保安用手接跳楼轻生女,被砸成重伤,轻生女也死了的
发表于 2016-10-2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这年代忙都不好帮

发表于 2016-10-2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不要去做好人

发表于 2016-10-2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kepa

发表于 2016-10-26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但有些“忙”绝对不能帮!比如翻窗这种!
请记住: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

发表于 2016-10-2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随便帮忙了,有些是帮倒忙。
发表于 2016-10-2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照录音公证才帮忙:funk:
发表于 2016-10-26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还敢帮人吗??     有兴趣玩微盘的可以扫描我相册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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