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注重市场调节。探索加快实行房地产去库存与商住用地征收挂钩制度,减缓商住土地征收节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等民生用地供应,缩减商住用地供应规模。⑵强化政策引导。下调二手房交易税费标准,将停车位的交易税费和经营性房屋的税费标准和税率有所区分,对征地拆迁安置户等9类购房人群进行补贴,放宽公积金个人贷款,本地户籍在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申请住房贷款。⑶鼓励货币安置。停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总投资26.72亿元的大东街、水南上街、火车站一期等棚改项目建设,采取货币化购房安置方式去库存。目前,农村人口入城购房及农村人口返乡置业购房比例占销售总量的60%以上,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达到800余户,确保今年本地购房转化率达70%以上,实现销售面积30.5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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