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意指当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刚有苗头或征兆时,就加以预防与制止,不让它继续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廉洁从政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近期,四川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这说明省委对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如果在小事小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解除思想武装,那么长而久之,肯定会出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旨在强化教育预防,对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错。谈话提醒的目的就是落实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实行谈话提醒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发现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强化自律与他律,让每一名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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