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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回龙村支部书记袁光福疯狂报复纵容唆使兄弟亲家辱骂暴打群众(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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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17:34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18:15
五村所有干部都不了贪这个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18:17
袁光伟至今还逍遥法外请上级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0:57
打人者袁光伟还在逍遥法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03
还要当干嘛了,这书记还要他在这世上干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12
为平昌公安局点赞,不论是谁,不管后台有多硬,只要触犯法律,一律严惩,不要寒了老百姓的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28
她妈的袁光福不叫人该我栽茶的钱现己两年多了还沒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32
一个共产党员的素质到了这个地步,是领导还是‘领倒”?看看下回分解,各位先‘睡'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35
自干表光福当干部的情况十分严重,望上级干部公平,公正,公开外理袁光福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36
三思而行,党民一心。天下一家,何成暴乱。官人闲人,最好守庙门。吃苦之人,做个完善人。人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1:50
共产党真是好,就看此事怎么了。习主席真伟大,杀尽贪官真不少。别说山高皇帝远,回龙真的要有包青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2:20
习大大,您应该微服私访一下,听听老百姓真正的心声,为老百姓当家作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5 23:51
为平昌公安点赞,能公正处理。相信也会公正查明张国成被打一事,给大家一个心服口服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01:03
袁光伟至今还逍遥法外请上级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01:03
袁光伟至今还逍遥法外请上级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01:03
袁光伟至今还逍遥法外请上级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02:32
贪官不根除;遇风则死灰复燃;对贪腐不下重锺;难以杜绝;十官九贪;所抓者不过十之一二;参与贪污者;盘根错节;上下其手;互为攀援;互相策应;互通信息;如能突破此网;则牵连成片;中国人历朝以来有人情大于法律;欲包庇而美其名曰(法不责众;故此所抓者零星之数;皆靠山不牢者也;大多逍遥法外;仍然我行我素;窃窃自喜;马l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02:48
敢如此嚣張;岂无后台撑腰吗?凡贪官首先找好靠山;凡贪官都有一张盘根错节;互相援手;到时官官规护;历朝如此;如今更盛;所抓几个贪官;不过九牛一毛;皆靠山不固者矣!如发现多了;又引用古人言;〈法不责众)而不了了之;此所以贪者敢嚣张之故也;宁不叹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6 10:02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的,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发表于 2016-11-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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