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纵观大家的发言,我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因为医院是为广大患者诊治的场所,所有医护人员都是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患者诊治,在诊治中如果出现医患纠纷,依法处理纠纷才是解决纠纷的途径,营山县人民医院从来没有逃避出现的医患纠纷,党委行政领导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并且积极协调医院相关科室人员依法处理医患纠纷,所以肯请各位网友在网络上多为营山人民医院的发展考虑,关注和支持医院。
关于楼主,整个医患纠纷处理你都全程参与了的,相关部门在处置医疗纠纷中是完全依法处置的,不存在程序上的问题。至于主管医生医治过程病历上有全程记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护人员在诊治中是否有过错,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诊治过程是否有责任和医院承担多大承任,所以楼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此次医疗纠纷。
关于尸检,是查出死亡原因最客观的方法,必须由患方直系亲属书面提出申请,卫计委委托具有尸检资质的南充中心医院专家来尸检的,现在尸检结论已经出来了,如果患方亲属不服此结论,可以重新选择尸检单位做死亡原因鉴定。
营山县人民医院在党委书记、院长余飞领导下,通过院领导集体班子和全院职工不懈努力,医院已经得到了发展,逐渐得到广大营山人民的认可,当然这些离不开各位网友的大力关注和支持,在此深深感谢各位网友,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
营山县人民医院
医疗纠纷办公室
`201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