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小米饭”网友:
你好!
2016年11月3日,你在本论坛发表“请教县人社局,三中领导这样说是真的吗”一贴,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精神,在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学校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学校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听取工作人员意见的方式,做好岗位设置方案拟订、聘用办法细化、实施人员聘用等工作;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审核报备等工作;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聘用结果认定等工作。你所反映的情况要依据你所在学校的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相关政策为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校用人自主权,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权干涉学校的人员竞聘工作,也从未做过任何“特殊”政策的答复。
感谢你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关注,如你对回复意见有不明之处也欢迎你致电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27-6227973)。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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