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有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也有散居的。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6 号)第三章 供养内容 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
试问现在老沈的居住条件能不能达到符合基本居住条件?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6 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请问营山县民政局如何担负主管责任的?朗池镇人民政府如何担负管理责任的?夕照村委会如何担负协助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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