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通江县纪委领导们:1. 2003年,卖集体公山树木4万元,贪污2万元。2. 2012年利用职权未经批伐,砍集体树子23颗,群众举报,承认12颗,还有11颗未认。3. 2014年利用职权未经林业部门批伐手续,在集体山林砍伐树子48颗,私自卖了,也不入账。4. 学堂咀8亩,周时俊边上23亩,私自用钱未交集体入账。5. 破坏水利,他私自把杨家湾堰塘上抽水用的水管40节,50千瓦发动机,水泵,600多米长的动力线4根,全部卖完。杨家湾20多亩田无水栽秧,只好外出打工。6. 天然气管道过路,老房沟堰塘赔偿损失费1.5万元,不入账公布。7. 农网改造,政府不准村干部承包,潘德斌要包,全村群众拉线,共1200多个工日,也不给一分钱。8 .民扬二社杨成国屋后,自来水工程,国家下拨款15万元,偷工减料用了7.8万元,余下的钱潘德斌贪污,完工至今群众没有水吃。9. 5.12地震,国家下拨救灾款,周敏一家有7万元,其它户只有170元,这是为什么?国家一共下拨了多少钱?请公布!10.2012年二社,太阳岭至潘家咀公路长1.2公里,国家下拨49.5万元,群众筹资2万多元,共50多万元,不到一年路面全部翻砂。11.广纳天然气管道过路,损坏群众田地,山林,青苗费68万元,也不给损失户支付,还有大管子过路,损失费是多少?请公布!12 管道过杨光国丫河损失大小树木300根,损失费是多少,也不入账公布。13 这几年天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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