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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中市锦绣江南项目受害者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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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16:52
按中央电视台说的要象83年严打那样打击炸骗分孑,那薛孑判死刑都有余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16:58
清理债权,债务没有债权人参加怎么行呢?按7部委要求,必须联合办案,采取有效法律手段彻挖薛骗孑的资金流向,讨一个公道大白于天下。保一方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17:01
靠行政方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很难化解矛盾,给办事不公的人有可乘之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17:05
薛骗子没给个别人好处,为什么站在骗孑立场上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20:09
以公安手段彻查薛骗子的资金流向,部分保护伞的资金来源,锁定合法债权.债务金额才是当务之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20:11
给中纪委的材料正在收集中,请大家等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20:20
12月1日起全国启动打击非法集资、炸骗行动开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20:25
坚决拥护中央自l2月1日起对官商勾结的非法集资炸骗打击行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0 20:40
按规定公安应于17年1月12日对薛凤益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结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06:33
在锁定债权债务这一关键时刻,没有人民法院,公安局的参与,光偏信偏听薛凤益诈骗犯的,靠行政手段,单方面的来化解,认定是不恰当的,会再次引起矛盾,造成不良后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06:42
坚决拥护中央从2016年12月1日起对官商勾结,非法集予以严惩,打击犯罪行为!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 11:39
坚定不移地支持,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对非法集资,合同诈骗,官商勾结,包庇袒护的人和事予以严查严办!依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原则,依法依规锁定债权,债务,公示予众。蒋薛凤益剩余所有资产量化,以物抵债,按金额比例划资产确权到个人。希望尽快落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14:15
区政府的工作组的平台合法合理,为保稳定,也有利于债权、债务化解。但在实施工作组统一决定中的具体事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个人的歪理邪说,凭主观意志办事都是不得人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19:25
政府平台只要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正、透明解决债权债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必定受到大家认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4:37
政府搭建的平台不是为了几个人服务,不是为歪理邪说撑腰,要挟政府和薛凤益给予最大利益化,而想独霸市场。薛凤益剩余全部资产应属大部份债权人资不抵债共有物。平台要为近三百人服务就是合法合规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4:37
政府搭建的平台不是为了几个人服务,不是为歪理邪说撑腰,要挟政府和薛凤益给予最大利益化,而想独霸市场。薛凤益剩余全部资产应属大部份债权人资不抵债共有物。平台要为近三百人服务就是合法合规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4:52
希望巴州区人民法院,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界入,邦助全体债权人在薛凤益的景秀江南项目中,受害群众走出困境,过上安居乐业的正常生活!帮助政府依法决策,以物偿债予以支持。界定法院判决的生效法律文书,公安报案确定债权金额。不依法报案,诉讼判决的不予认定。
望尽快锁定债权金额,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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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经济诈骗犯,政府责无旁贷。一房多卖,非法集资,资金去向不明,涉案资金高达数以亿计,薛凤益至今逍遥法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14:11
南江县宏宇房产公司法人代表徐光富:涉溓非法集资1.1个亿,和一房售后又抵押给他人骗取借款,及将借款抵押房又卖给他人共8套房,构成非法集资和诈骗罪,已被南江县公安局刑拘,案件正在审理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1 22:13
中央I2台正在播放女子马银书30岁,以身相许陪男人睡觉骗取他人钱财10万元被判刑一年八个月,罚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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