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悉社会契约论的人都知道国家的产生得源于公民私权利的让与,大家都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在社会生活中共同遵守社会公权力的行使安排和准则,因此社会的秩序才能建立起来,不至于混乱。这是社会发展对我们的基本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权力触及社会的各个方面,规范着我们的生活和生产,使之朝着良好的轨道前进。 但是,有权不能任性,用权受人民监督,得源于人民的权力,人民自然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毕竟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社会恶果,我们都不愿看到。 近日,有一则题为“市民拍警车违章被按下跪,深圳警方:已道歉”的新闻在网上传开,在报道中,龙岗交警大队布吉中队民警李某带领三名辅警人员驾驶警车出警,因变道影响了正常通行的小轿车,有乘客与司机在机动车道中间使用手机拍摄警车变道压线,民警下车劝导他们不要继续拍摄,但多次劝告无效,遂将二人强制带离至路边并发生争执。( 封面)看到这里,笔者认为,警车出警完成任务,非紧急情况不能搅扰市民的正常出行,市民有拍照行为,非紧急情形也不至于受到禁拍吧。看到警车压实线变道,他下车拍了几张照片。他拍照只是想发到朋友圈说一下这个事,却被一个民警和一个协管按倒在路边下跪。警察就能随意让人下跪?有点任性了吧! 于此,笔者认为,权力机关有权不能任性,用权受人民监督。公开透明地行使公权力,让人们得以信服,对有关部门加以信任。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我们的社会秩序不仅要求公民要遵纪守法,更要求我们的公权力能够合法、合理、便民高效、权责一致。这是我们的心愿和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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