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上周发布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可登记缴费的消息,不少网友对于此次调整依然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那么看这篇帖子就对啦!你的问题,专家一一为你解答! 劳动报“动视”《寻声问法·事关每个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相关问题一键解答!》邀请到了沪上资深劳动法专家、《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老师,来为大家详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的一系列相关问题,戳下方视频↓↓↓ 没有WIFI?没事儿~小编为你整理了文字版,满满干货,往下看↓↓↓ 不同人群办理方式 ■本市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学生由各院校、科研院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按学生在籍原则统一向所属的区医保中心集中申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人员应当到就近的街道(镇)的医疗保险事务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详见各区相关政府网站。 市民值得注意的地方 登记缴费期:即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此次调整特点 o 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较多。 o 对困难人群参保实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外省市人员子女是否可参保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18周岁以下同住子女在本市和外省市无任何医疗保障待遇的情况下可参保。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关于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可以查看: 上海2017城乡居保今起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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