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抗战老兵网审核组通告:
根据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八研究所主办的《轻兵器》杂志社,于二〇〇九年出版《抗战中国军队轻武器史料》P8,战时生产管理章节第三段。
1941年,重庆市国民兵团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兵工厂内适合兵役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者,应与他人一同参加训练,服国民兵役。军政部批示:“查该署各工厂技术普通工人,只要在编制以内,一律视为现役军人。”因此确认了兵工从业人员“现役军人”的身份即使非技术人员的叙及支薪方法,亦“照原叙陆军阶级或同陆军阶级,照陆军官佐待遇支薪。”
该资料档案来源于:1941年2月22日《兵工署为各厂员工准免国民兵训案训令》。
由于本组同仁学识浅陋,之前未见过类似信息,故以军籍为划分老兵身份为标准情况下,曾对少数个别战时兵工厂正式工人应具备抗战老兵的身份,不予核实通过。此为谬误,对我们的工作错误,向广大志愿者与老兵诚挚道歉。
祈望各地志愿者如有相关信息线索,请尽快初访记录资料。如有资料尚未核实的,也请尽快整理,交由我们核对。以上信息,敬请各地志愿者广为转发,互为知照。
审核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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