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韩志明,现年62岁,南充市高坪区人,是一名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因为我遭到绵阳三台交警陷害,10多年来省公安厅和交警总队、绵阳三台警方一直庇护下级,使我有冤不能伸,有苦无处诉。 几年来,我在网上多次发帖,反映绵阳市三台县交警在一起普通的车祸事故的处理中,伪造图纸和照片,篡改事故现场本来面目,违背道条的规定,责任认定不公,南充中院终审判决后,他们为了逃避伪造事故现场证据的罪责,勾结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的法官罗加茹,推翻南充中院终审判决,对我进行无耻的陷害。 帖子发表后,引起上百万网友的点击和愤怒声讨,但绵阳和三台交警却百般抵赖,反而振振有词地说我在捏造事实,诬陷他们。究竟是谁在撒谎,近日,我终于找到了他们作伪的铁证,就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对我的回复函中,声明两张图纸在大小、尺寸和内容上均不一致,而原三台县交警办案人员李波在接受南充中院法官调查时曾肯定地说,卷内只有一张坐标图。而我现在发表在网上的两张事故现场描绘图,一张颜色较深的坐标图是南充中院调卷后提供给南充市检察院鉴定的,另一张白纸图是省交警总队提供给省公安厅鉴定的,这两张被西政鉴定中心认为不一致的图纸是从何而来?这难道不是造假作伪吗?不要说专家,就是所有外行,包括小学生,也一眼能认出下面两张图纸是不一样的,两张图纸的韩志明三字,均属于模仿本人签名。 现在,我要求四川省公安厅警务督查总队对当年三台县承办此案的交警刘向东、袁斌、李波等三人进行立案查处。你们不是在网上发帖,说我在诬陷刘向东等办案人员吗?现在,我找到了铁的证据,证明是他们在陷害我,你们为什么对此置若罔闻,对他们进行百般包庇?难道你们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就定下了调调,只想洗清刘向东等人的嫌疑,而不愿动真格,对他们进行查处。一旦大量证据证明,他们确实干下了违反党纪国法的罪恶勾当,你们作为督查部门,就不闻不问,一查到底,反而对他们进行百般包庇,而对我进行陷害。2016年6月16日,你们在网上发文,说什么要追究我诬陷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已请南充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可至今5个多月,并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过问我一句,哪怕打个电话问一声,都没有,我一直在家里等着他们上门,让我白等了5个多月,至今鬼影都没见到一个。这实际上是你们在玩弄障眼法,糊弄广大网友,让他们认为我确实在造谣生事,已经受到了处理,让他们认为绵阳三台交警没有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们作为上级执法部门,并不是不了解事情真相,你们也知道我是受害人,所以不敢动我,但你们又想包庇刘向东等人,所以才在网上耍 花招和权术,瞒天过海,欺骗网友。作为省一级执法部门,你们这样做实在不该。 现在,我把铁的证据发在了本帖中,两张图纸大相径庭,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已明确指出在大小、尺寸、内容上不一致,同一起交通事故怎么会出现不同的图纸,这已经完全能够说明问题和性质,是伪造证据,严重违法犯罪,你们为什么还无动于衷,想把他们包庇到底吗?你们并不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早在2000年,你们向四川高院提供证据立案,在2002年7月31日,你们又在省高院审理之后,代替当事人申请鉴定,费尽心机想替刘向东等人开脱罪责,推翻南充中院的终审判决。现在,铁的证据指向刘向东等人侵吞车子和证件,绵阳三台交警拿到2002年省高院35号民事判决当保护伞,而这一切都是你们一手炮制的。 请你们向广大网友作出合理解释! 以上所有证据我完全掌握,随时欢迎你们来调查! 反映人:韩志明 电话15508159388 地址:四川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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