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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达州一女子离异后找工作难 欲挣钱抚养女儿误入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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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异后独自抚养1岁的女儿,女儿因身体不好长期发烧感冒……近日,通川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审查一起卖淫案时,发现失足妇女小婷的家庭情况后,立即人性化执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

治安大队突查“浴足堂”

近日,通川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通川区西外团包梁社区“浴足堂”按摩店进行治安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人正在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遂立即展开抓捕,当场抓获5名男女,民警随即将以上人员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查,该按摩店的老板名叫罗某某。迫于警方压力,罗某某最终向通川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几个月前,罗某某以18000元租得门市及房间后,长期容留失足妇女小婷、小梅等在该门市及房间内从事卖淫活动。罗某某与在该门市内从事卖淫的失足妇女搭成口头协议,每名失足妇女在与嫖客发生一起性关系后,必须从收取的嫖资里面抽得40元。

通川警方人性化执法

“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小婷的情况有点特殊。”据办案民警介绍,小婷到案后,请求民警让其打个电话。“姐姐,我今天工作忙,不回来了,你记得给秋秋吃药。”办案民警听到小婷在电话里叮嘱亲戚,立即问起她家里的情况。

原来,小婷现年23岁,2014年与前夫结婚,去年生下女儿秋秋。但夫妻俩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今年上半年,两人协议离婚,由小婷独自承担抚养秋秋的费用和任务。离婚后,小婷和孩子搬出了前夫家,在达城租了间房居住。同时,小婷没有任何文凭、技能,离婚后工作也不好找,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挣钱养孩子,小婷竟然失足走上了卖淫的道路。

得知这一情况后,治安大队负责人立即要求民警上门走访核实情况。“她家的孩子身体很差,经常跑医院。”在找到小婷的住址后,小婷的邻居这样告诉民警。进屋后,民警发现屋子里到处放着小孩的药。据小婷介绍,她平时将孩子托给姐姐帮忙照顾,并向家人撒谎称自己在外上班。

治安大队立即将小婷的家庭情况上报,引起了通川区公安分局负责人的高度重视,通川警方遂人性化执法,对小婷处以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目前,其他涉案人员已被通川警方依法处理。

(郑皓蓝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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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逼良为娼啊,谁逼的呢?
1.孩子?孩子生病——社区医疗保障呢?
2.家庭?家庭破裂——亲友的关爱呢?
3.政府?救济帮助——最低生活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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