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胜利圆满召开,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准则》一《条例》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要求,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作为党员、干部就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付诸行动、切实践行。 一是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二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坚决果断,不能态度暧昧。 三是每位党员必须向党中央看齐。 四是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组织和特殊党员。 五是决不允许党员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六是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 七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民主集中制。 八是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九是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十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 十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 十二是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十三是党员干部必须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四是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十五是决不允许任何党员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通过学习、践行要求,努力提高自我净化能力、自我革新能力、自我完善能力、自我提高能力,做讲政治、顾大局、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的合格
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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