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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50年前婚外情生下的2子女,该不该赡养年迈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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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3
亲生的应该尽赡养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4
老傢伙丧德,该挨斥,但其骨肉给口飯吃也可以,法官可作疏导工作,对骯髒老头应予教训,并当众斥责,以镇此邪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6
养狗都比养这年轻时不负责,老了不要脸的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6
我觉得可以给他基本生活保障,毕竟社会在进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6
我说不能养,这种人不要脸,死了活该,子女不养他应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7
想想两个女人带小孩的时候会有多辛苦,两个女人用自己的双手扛起了各自的家,现在儿女大了他就要儿女来赡养他了,如果真的法律都判要赡养那天理何在法律何在,说不定他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这如果法律判要赡养那人人年轻时都可以像他一样了,对家庭不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7
那我也去搞婚外情,子女越多越好,反正以后子女要赡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8
说养的我就觉得可笑,事情没有在你们身上发生过所以感觉给他饭吃没啥,发生过就能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9
在错也是自己的父母  看见外人落难都要拿两个   这还是自己亲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09
在错也是自己的父母  看见外人落难都要拿两个   这还是自己亲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0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个问题说明了,做人还是要踏实,有些东西用了,迟早要还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0
老头应受训斥,非婚孑女施善亦可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1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养,活该,自做孽不可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2
有不抚养儿女的因,就有不赡养父亲的果。否则就不尊天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3
去死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4
活该,不该管,法院乱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5
中国人以孝立身,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传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7
这个男人很差劲,年轻时候没责任感没有责任感,两个家庭都抛下不管,我认为是他的报应不应该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7
法律这么判,行,哪,我还行趁早,骗几女人生多儿女,好处是,(年轻风流,老来无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4 12:18
养毛线,自作孽不可活,法院重婚罪不管,都不履行监狱头的国家赡养,还管别个屋头的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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