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棚改居民正在排队领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贴心服务下,棚改居民签订“四方协议”(“四方”是指棚改居民、开发企业、资金监管方、金融机构)工作有序进行。据悉,实行“四方协议”签订,可由金融机构代发补偿资金和代扣购房资金。 当天是内锻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启动签订“四方协议”的首日,棚改居民在进行身份审核后便可领取号牌,并按顺序号办理开卡手续,购房安置居民办理完成补偿款银行卡开卡手续后,签订“四方协议”;货币补偿居民完成开卡手续后,需购房的,可填写财政补贴申请书。 据介绍,这是兑付棚改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前期工作,棚改居民完成“四方协议”签订后便可以“不管了”,银行卡内资金将分为棚改居民自己的钱和购房监管资金,相关工作完成后,棚改居民就可顺利搬入新房。 “真的很方便,签完协议就可以‘不管了’!”内锻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棚改居民罗大爷说,在签订完模拟征收合同后,他便在附近选了一套新房。 “目前,胜利街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经基本完成‘四方协议’的签订,在完成这项工作后,我们将向国开行提款。”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妮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下周,我市还将启动牌楼坝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款银行卡开卡及签订“四方协议”工作。(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熊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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